责任制护理病历
病历书写规范
责任制护理病历
作者:网络  |  字数:402  |  更新时间:2022-12-21 00:12:51

  护理病历是护理活动中重要内容的记录。

  护士通过对病人身体情况、心理状态、社会、文化等全面了解分析后,找出病人的护理问题或确立护理诊断,制订并实施护理计划。

  护理病历为表格式(见附录4),护理病历书写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:

  (1)病历由责任护士书写,各项内容必须由责任护士亲自通过交谈和检查取得资料,可与医师共同询问病史。

  (2)病历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,总责任护士(护师以上人员)或护士长审阅,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,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笔。

  (3)护理问题要确切,必须是属于护理范畴、用护理手段能予解决的健康问题,防止把医疗诊断或护理措施作为护理问题。

  (4)护理问题或护理诊断应分清主次,按顺序排列,急需解决的问题列于最前。

  (5)表格病历中各项目需逐一认真填写,无内容者划斜线。

  (6)病人出院前应按时完成护理小结、护理评价与出院(家庭)指导。护士长审阅并签名。

  (7)其他有关内容见“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”一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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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
第一章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共1章·本卷共896
第二章 病历的内容及要求共3章·本卷共5767
第三章 各专科病历的书写要点(一)共13章·本卷共6981
第四章 各专科病历的书写要点(二)共16章·本卷共11975
第五章 各种记录的书写要求共1章·本卷共6340
第六章 护理文件及责任制护理病历的书写要求共6章·本卷共3638
第七章 病历排列顺序共2章·本卷共559
第八章 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共7章·本卷共37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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