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在于运动,孕妇也必须保持经常而有适度的活动,才能使全身气血流畅,胎儿得以长养,生产顺利。古代医家就告诫过逸对于母子的危害,《小儿病源方论·小儿胎禀》说:“怀孕妇人,……饱则恣意坐卧,不劳力,不运动,所以腹中之日胎受软弱。”《万氏妇人种·胎前》说:“妇人受胎之后,常宜行动往来,使血气通流,百脉和畅,自无难产。若好逸恶劳,好静恶动,贪卧养娇,则气血凝滞,临产多难。”当然,孕妇也不可过劳,不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剧烈的体育运动,以免损伤胎元,引起流产或早产。
孕妇应当动静相兼,劳逸结合。一般说来,妊娠1-3个月应适当静养,谨防劳伤,以稳固其胎。4-7个月可增加一些活动量,以促进气血流行,适应此期胎儿迅速生长的需要。
妊娠后期只能做较轻的工作,体力劳动者要有工间休息,不做夜班,脑力劳动者要保证每天仍有一定的活动。足月之后,又转入以静为主,等待分娩,每天只安排一定时间的散步。分娩前两周应停止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