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之合脉也,其荣色也,其主肾也。肺之合皮也,其荣毛也,其主心也。肝之合筋也,其荣爪也,其主肺也。脾之合肉也,其荣唇也,其主肝也。肾之合骨也,其荣髮也,其主脾也。
心主脉,血行脉中。色者血之外华,故合脉而荣色。心火制于肾水,其不至上炎者,肾制之也,故所主在肾。肺主皮,气行皮里,毛者气之外发,故合皮而荣毛。肺金制于心火,其不甚肃杀者,心制之也,故所主在心。肝主筋,爪者筋之余,故合筋而荣爪。肝木制于肺金,其不过发生者,肺制之也,故所主在肺。脾主肉,唇者肌肉之本,故合肉而荣唇。脾土制于肝木,其不至湿陷者,木制之也,故所主在肝。肾主骨,脑为髓海,髮者脑之外华,故合骨而荣髮。肾水制于脾土,其不至下流者,脾制之也,故所主在脾。
色味当五脏,赤当脉,白当皮,青当筋,黄当肉,黑当骨。生于心,如以缟裹朱,生于肺,如以缟裹红,生于肝,如以缟裹绀,生于脾,如以缟裹栝蒌实,生于肾,如以缟裹紫,此五脏所生之外荣也。
缟,素绢也。《史·高帝纪》:为义帝发丧,兵皆缟素。五脏之色,不甚外显,皆如以素绢裹之者,此平人也。脉要精微论:赤欲如白裹朱,黄欲如罗裹雄黄,即此义也。
故色见青如翠羽者生,赤如鸡冠者生,黄如蟹腹者生,白如豕膏者生,黑如乌羽者生,此五色之见生也。
五色鲜明则生。
青如草兹者死,黄如枳实者死,黑如炲者死,赤如衃血者死,白如枯骨者死,此五色之见死也。
五色晦黯则死。兹与滋同。炲,烟煤也。衃血,瘀血成块也。
赤当心,苦;白当肺,辛;青当肝,酸;黄当脾,甘;黑当肾,咸。故心欲苦,肺欲辛,肝欲酸,脾欲甘,肾欲咸,此五味之所合也。
由五色而及五味,其于五脏配合相当,亦以类从,故五脏之各欲其本味者,此五味之所合也。
多食咸,则脉凝泣而变色,多食苦,则皮槁而毛拔,多食辛,则筋急而爪枯,多食酸,则肉胝(月芻)而唇揭,多食甘,则骨痛而发落,此五味之所伤也。泣与涩通。胝,音支,(月芻),音皱。
多食咸,脉凝涩而变色者,水胜火也。多食苦,皮槁而毛拔者,火胜金也。多食辛,筋急而爪枯者,金胜木也。多食酸,肉胝(月芻)而唇揭者,木胜土也。胝,皮肉生茧。《淮南子》:申包胥茧重胝(月芻),皮肉卷缩,揭皮折裂也。多食甘,骨痛而髮落者,土胜水也。此五味之所伤也。
诸血者,皆属于心,诸脉者,皆属于目,诸筋者,皆属于节,诸髓者,皆属于脑,诸气者,皆属于肺,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心主脉,血行脉中,故诸血皆属于心。目者,宗脉之所聚也,《灵枢·口问》语。故诸脉皆属于目。筋者,所以束骨而利机关也,痿论语。故诸筋皆属于节。脑为髓海,《灵枢·海论》语。故诸髓皆属于脑。膻中为气海,海论语。故诸气皆属于肺。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朝夕与潮汐同。四肢八节,谓之八溪,血、气、脑、髓,朝(潮)夕(汐)灌注于此。